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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太原8月17日消息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西省省校合作科研机构建设运行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山西将与省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合作共建科研机构。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省校合作科研机构定位为新型研发机构,将紧密围绕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引领和带动相关领域科技进步。同时,吸引高端人才团队在山西创新创业,培养和造就一流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推动科技成果在山西转移转化,开展技术服务和成果示范应用,孵化科技型企业。

据了解,合作科研机构将紧扣山西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高水平科研机构,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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