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我市新一轮科技创新券的申领工作已经开始。凡是在太原市域范围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是入驻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创客,都可以申领。

“科技创新券”是一项普惠性政策,针对科技型企业或是创客普遍存在的创新资源缺乏、经济实力有限、创新需求不足而设计发行的科技代金券。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服务平台购买科研服务,服务平台可以持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既发挥了市场配置作用,又推动省内外优质科技资源服务我市的创新主体。截至目前,我市发放科技创新券已有5年,惠及数百家科技型企业或是创客,累计兑现金额上千万元,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

在最新发布的《太原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指南(第六期)》中明确提出,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的单位包括:太原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经国家、省、市政府(含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创新平台、创业载体;山西省中部城市群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基地;全国范围的国家级科研院所、纳入省校合作范围的高等院校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基地。

科技创新券的申领额度也有不同的标准:兑付累计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助;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50%比例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年兑付总额市级不超过20万元,省市合计不超过30万元。每名创客兑付额市级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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