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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披露公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或“发行人”)由于疫情影响,经营性现金流持续紧张,导致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新华联控MTN001”)于2020年3月6日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本息及逾期违约金仍未偿付。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15新华联控MTN001”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期限5年,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98% ,到期兑付日2020年3月6日,截至到期兑付日应付未付本息金额10.698亿元。
关于后续工作安排,主承销商表示,督促发行人定期披露最新经营情况、资产抵质押情况、股权转让情况、资产重组情况、债务化解方案等影响本期债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新华联于2018年4月20日公开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18新华联控MTN001)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5(2+2+1)年,票面利率为8.00%,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联合主承销。
截至本期中票实际付息日2021年4月23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将“18新华联控MTN001”利息支付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
新华联于2019年4月29日公开发行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19新华联控MTN001)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5(3+1+1)年,票面利率为7.00%,由海通证券和民生银行联合主承销。截至本期中票实际付息日2020年11月2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将“19新华联控MTN001”利息支付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
海通证券和民生银行表示,后续将与债券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持有人诉求,适时召开持有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