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转发国家相关部委通知,就加快落实一次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要求,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一个月以上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底。一次扩岗补助与一次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身份只能使用一次。

发放一次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经办机构要做好一次扩岗补助发放工作。对部端比对下发的毕业生数据,经办机构通过系统能确认资格条件的,可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扩岗补助。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追回所发一次扩岗补助,视情况追究其相应责任。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设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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