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以来,太原市始终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出重拳”,共立案查处241件,罚款3339.53万元。

据统计,太原市立案查处的241件案件中,涉及重点案件22件。其中,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11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即娄烦4· 23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已刑事拘留70人。

2021年以来,太原市生态环境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利剑斩污、高速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惩治环境违法犯罪、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黄河流域(汾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柴油车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控制污染排放,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同时,太原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还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飞检、走航监测、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用电用能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及时准确锁定违法排污证据,有力地提高了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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