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创新高地、产业高地,近日,我市出台《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绿色能源等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力争到2023年,全市纳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科技领军企业达到30家以上,并培育10家以上瞪羚企业、3家以上独角兽企业。

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

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是指企业年度营收达到5亿元以上,研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或占营收比例达5%,研发人员达到1000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而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在国内细分领域有较强影响力的头部企业,经专家评估论证确认后可直接成为科技领军企业。

我市将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要求入库企业年营收1亿元以上,研发费用2000万元或占营收4%以上。对入库企业,将按照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同时按照研发费用增量的10%给予奖励,最高1500万元。

对科技领军企业新获批建设的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分别给予1.5亿元、2000万元;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500万元、150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开展核心技术公关

采取“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入库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核心技术公关等重大科技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支持,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

对入库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年度单户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入库企业(科技人员)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50万元奖励。

对入库企业全职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50%补助,每人最高50万元。对急需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及团队,“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对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的项目,给予30万元支持;对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公关等,每人每年补助60万元。

支持企业扩建项目做强做大

按照入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增速,设置4个奖励等次。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到5亿元且增速25%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基础奖励,增速每增加1%再奖励5万元,最高200万元;5亿元到10亿元且增速20%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基础奖励,增速每增加1%再奖励10万元,最高500万元;10亿元到50亿元且增速15%以上的,给予300万元基础奖励,增速每增加1%再奖励15万元,最高800万元;50亿元以上且增速10%以上的,给予500万元基础奖励,增速每增加1%再奖励20万元,最高1000万元。

鼓励市创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建链、强链、补链、延链需求,对培育库入库企业新开工或新引进投资额超5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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