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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汉兴(杭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公告。
据了解,豫园股份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设立“复星(杭州)汉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基金尚未正式成立,尚未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GP(指普通合伙人)、LP(指有限合伙人)尚未实缴出资。经各方协商,上述基金的GP(指普通合伙人)构成、LP(指有限合伙人)构成、基金决策体系、基金管理费等内容做适当调整修改,经调整修改后的基金设立方案再次提交豫园股份董事会审议。
豫园股份拟联合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安徽创信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安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组建“复星汉兴(杭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由豫园股份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规模为10亿元。
据悉,该基金投向为通过对具备快速成长潜力的、有竞争力的消费品牌、消费科技、消费服务、消费健康及数字经济领域项目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参股为主的股权及股权相关投资,实现资本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