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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同程旅行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投资目标公司。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于2022年12月29日,承让人(同程旅行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转让人E及目标公司E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E,承让人同意收购而转让人E同意出售转让人E持有的目标公司E全部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2亿元。
另外,于2021年12月22日,投资者A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程旅行的综合联属实体)与(其中包括)目标公司A广州旅金科技有限公司订立出资协议A,投资者A同意就目标公司A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543万元向目标公司A出资人民币4.50亿元。
于出资A完成前,投资者A概无持有目标公司A任何股权。于出资A完成后,目标公司A由投资者A持有约13.85%。截至本公告日期,出资A已完成。
于2022年2月17日,认购人B(同程旅行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其中包括)目标公司B湖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股份认购协议B,认购人B同意认购目标公司B1.07亿股普通股,认购总额为人民币约3亿元。
于2022年4月25日,承让人(同程旅行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转让人及目标公司C北京同程国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C,承让人同意收购而转让人同意出售转让人持有的目标公司C全部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515.48万元。
于2022年4月25日,承让人(同程旅行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转让人及目标公司D广东同程创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D,承让人同意收购而转让人同意出售转让人持有的目标公司D全部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588.25万元。
目标公司A主要从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电脑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以及软件零售;而目标公司B主要从事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运输配套服务以及民用航空国内客货销售代理业务。另一方面,目标公司C、D及E主要从事提供与旅游业务直接相关的服务,涵盖从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等下游服务到票务代理服务、会展服务等上游服务的完整供应链。
通过该等交易,集团能够通过进入目标公司经营的上下游供应链业务,从而涉足旅游相关业务的整个生态系统。藉此,集团能够受益于及利用目标公司的专业知识及技术发展,实现更大的规模经济,巩固其市场领先的先发优势,并进一步巩固其全面的旅游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