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市反诈骗中心曝光今年第十三批“两卡”惩戒人员名单共100人。

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在此之后,太原警方强力推进“断卡”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被曝光的“两卡”惩戒人员,主要涉及银行卡问题,他们涉嫌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违法犯罪。惩戒措施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刑事处罚。惩戒日期为2022年9月2日至2027年9月2日。

在此,太原警方提示:

1.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2.国家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3.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要及时到银行、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

4.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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