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决定继续遴选资助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经评审的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省级资助3万至10万元、市级资助1万至5万元。其中,同时获得省市级等次,可叠加资助。以同时获得一等创业项目为例,资助金额最高可达15万元。

据了解,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在泉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申报人已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于4月8日前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申报。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创业项目计划书》。需要提醒的是,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级资助,已获得往年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市级资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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