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叫做季海林的基金公司负责人用十元钱打印伪造的政府公文及流动性支持函,最终骗了几个亿的资金。

而直至季海林被捕近两年后,在今年6月,田老师等数百名投资人才知道这令人震惊的消息。而伪造的政府公文,则与季海林直接操作发行的两只私募基金产品有着直接关联。

此前,田老师先后投资了数百万元购买了季海林担任法人、投资总监的上海好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期”)推出的2只年收益率均超过8%的私募基金产品,但到2020年6月底,都已出现一年以上的逾期。

当出现逾期时,上海好期和季海林告诉田老师,“国家规划调整,启东政府正在启动项目的回购,且提高收益率一个点来弥补逾期。”

据了解,其购买的两款私募基金产品为“上海好期”发行的“好期瑞金8号启东市政私募投资基金”及“好期瑞金15号启东市政私募投资基金”,从产品销售宣传资料上看,两者合计向社会投资人募资总额约7亿元。

田老师告诉记者,“法院判决书说季为了更快的募到钱而伪造了公文,融资方一直表示钱确实投到长江岸线项目上去了。但是这属于欺诈发行,而且基金到期后管理人拒绝开投资人大会,没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据其了解,实际上,启东市长江岸线改造的项目经江苏省发改委立项,2015年开始启动,到2017年就因为政策调暂停了。田老师所购两只基金产品涉及到的发行方、融资方和相关的传化集团、启东国投之前有过多次商议。”直到今年6月,投资人才发现,季海林已经判刑,规划3年前就停了。

实际上,拥有类似链条的政府类融资在江浙融资的金融圈并不鲜见,只不过,极少项目会出现伪造公章这种情况。

一位浙江从事地方政府平台债务融资的销售中介人士就曾告诉过记者,虽然目前利率下行,但是其能够拿到10%以上回报的融资项目。而且江浙地区政府平台融资项目非常好卖,“作为售卖产品方,上海地区的私募和理财等机构路子很野,敢于冒风险。”

钱去哪儿了?

据好期公司提供给投资者的资料来看,上述8号和15号的两只基金产品的管理人为“上海好期”,融资方为“启东市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水利),部分资金投向市政工程PPP项目建设”—即启东市中央大道西延工程。资金托管方为恒丰银行,运营外包为国信证券。

投资人提供的交易记录显示,8号基金购买于2017年3月9日,15号基金购买于2017年7月20日,均来自同一基金产品销售员,期限均为两年,但到目前为止,仅仅收到了8号基金返还的19.14%本金。

同时,上述基金产品当时销售方提供了启东政府的流动性支持函。该函称:根据启东市人民政府与传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合作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议书》,进一步推动“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我司作为上述岸线整治工程的回购方,支持你公司向上海好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8亿元,具体金额及期限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该支持函提到,若上述融资项目还本付息出现困难,我司将及时统筹调配资金,确保贵司对上述融资项目的还本付息义务按时完成,不出现违约风险。

但令投资者没有想到的是,上述流动性支持函由上海好期季海林伪造。

根据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0681刑初619号刑事判决书显示,启东市水

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委托季海林、金煜共同设立的上海好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基金以筹集资金。

判决书显示,为增加基金发行推广的可信度,2017年初某日,季海林至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959号杨富平经营的建校文印社,先后要求杨富平伪造启政函(2017)031号启东市人民政府文件一份、启审函(2016)297号启东市审计局文件一份,杨富平指使其店内员工黄玲琳通过Photoshop软件制作上述文件交给季海林,季海林支付给杨富平制作费用人民币10元。后季海林将上述伪造的文件在上海好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基金时对外宣传使用。2018年8月15日季海林被启东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季海林被启东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田老师告诉经济观察网,“当时有李姓卖私募产品的人,向我极力推销这个项目,说这个是政府项目,又有政府担保函,非常可靠。正是相信李的说辞和启东市政府的项目和担保,才购买该产品。”

“现在基金管理人季海林说,融资方启东水利没钱,要拿回投资款要靠启东市政府下属启东国投公司对该项目的回购款。”田老师表示。

根据两款基金产品的销售资料,其项目最主要的还款来源是“项目收益、融资方经营收入”,其他还款来源为融资方对工程项目发包方形成的应收账款、发包方的担保代偿、政府融资平台的回购资金、融资方实际控制人沈宴飞夫妇的担保代偿。

“启东市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宴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募集的款项用到了长江北岸岸线综合整治改造项目上。多位投资者也向记者关于此事予以了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政府平台融资也出现另一层“潜规则”。上述浙江债务融资中介透露,部分项目之所以成本高企源于平台融资背后部分实际上是工程方融资。工程方融资信用等级不够,让信用级别较高的政府平台融资,自身再贴一部分钱进行,从而对链条内各方形成较大的吸引力。

投资者保护

从投资人提供的一份今年年初启东市政府与传化控股集团的会议备忘录看,项目是属于启东市政府与传化集团合作对长江岸线的保护和开发大型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备忘录显示,2014年1月26日,启东市政府与传化控股集团签署了《关于合作长江北岸岸线综合整治及城区段生态开发项目的框架协议书》,作为乙方的传化集团,在协议签订后开展了第一阶段(项目申报)、第二阶段(围垦造地和围堤整治)的部分工作,并接近结束,政府验收等在申办当中,而土地整治以及第三阶段(土地一级开发和处置)、第四阶段(后续整体土地二级开发)工作尚未开展。

在签署框架协议后,传化集团即成立了启东传化滨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来负责实施。“当时搞长江开发,传化集团想做这个大项目,后来把围堤和水利整治交给启东水利去做,让好期公司负责去筹集资金。”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

上述浙江债务融资中介告诉记者,类似项目的最终受益一般要等到房地产开发阶段,各方一同参与进来去分享最终房产变现受益。

但没有令人想到的是政策的变化。根据会议备忘录显示,近年来,国家层面确立了“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政策导向,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启东市政府和传化集团“均认识到《框架协议》‘约定的土地一级开发及处置’和‘后续整体土地二级开发’等相关投资合作内容已不可履行。”

而年初上述会议的主要内容即终止之前《框架协议》中的不可履行部分,约定新的协议。而对于该项目产生的遗留问题,即已实施的围堤及吹填工程,视同纯粹水利工程项目,各自

组成工作组,抓紧磋商,待双方协商一致后,以新协议方式予以固定和解决。

不过,投资者告诉记者,目前启东市政府和传化集团双方就工程款问题还在进行扯皮,这也导致上述逾期事件迟迟得不到结果。回购一事至今没有具体时间表。

有多位投资者近日联系启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其对于此事的回复结果是:国投公司称市政府正在推进与传化控股公司的回购事宜,公司将根据政府相关决议履行相应责任。

记者就该项目等问题联系传化集团方面,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据了解,投资者面对该投资项目长期延期、久拖不决,已十分焦虑。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玮表示,目前情况下,一方面基金公司应该履行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及时召开投资人大会,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王玮表示,另一方面,在上海好期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海林已经被判刑的情况下,证券监管部门也应当将其作为重点案件,展开全面深入调查,对相关机构及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同时,监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启东长江岸线整治工程相关各方尽快达成工程回购协议,尽快解决基金产品的兑付问题,依法保护上述两只基金产品背后数百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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