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要求提质,A股公司质量究竟如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10月9日发布后,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立即组织学习并公开表态将坚决贯彻落实。

国务院从上市公司提质角度提出17条要求,覆盖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退出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工作合力等六大方面。

“(《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证监会称,将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对关注A股市场发展的各方人士而言,《意见》的出台并不意外。仅去年以来,被开2.4亿巨额罚单的乐视网、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康美药业以及被移送公安的獐子岛等,每一家违法违规之猖獗都令人叹为观止。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决策层对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在此之前就已经开始。2019年11月,证监会制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之后,各项改革、规则高密度出台,交易所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全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经营质量:在分化中增长,但警报未解除

上市公司一直被称为实体经济的“国之重器”、双轮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已经超过4000家,基本覆盖了各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较强核心竞争力企业。但是,正如《意见》所称,“目前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

2020年前三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都遭遇严峻挑战,较大部分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以2019年年报数据来观察A股公司业绩成长情况,代表性更强。

上交所数据显示,2019年,沪市主板1500多家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7.21万亿元,同比增长9%,约占全国GDP总额近四成;共实现净利润3.19万亿元,同比增长9%,扣非后净利润2.97万亿元,同比增长8%。

大盘蓝筹业绩表现突出。上证5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9万亿元,净利润2.1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加9%、11%,占沪市整体营业收入的52%、整体利润的68%。

当然,1500余家公司并非每家都盈利,部分公司经营存在困难和风险。2019年,沪市主板141家公司出现亏损,与2018年基本持平。从总体亏损金额来看,2019年度亏损约1178亿元,与2018年也基本持平。

质押和商誉风险方面,截至2019年末,沪市主板股票质押的公司有1170家,较年初净减少203家,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超过80%的公司有143家,较年初净减少51家。2019年度,沪市主板公司商誉余额为5355亿元,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5亿元,与2018年相比大幅降低。

目前,沪市主板质押和商誉风险已得到一定释放,但结构上看,部分民营企业高质押风险仍然延续,一些前期“三高”重组公司的商誉居高不下,后续仍然需密切关注。

深市公司呈现相似特点。深交所数据显示,2019年深市公司营业总收入13.3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其中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为6.5万亿元、5.2万亿元和1.6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7%、10.3%和11.7%,均显著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的营收增速。

盈利方面,六成公司同比增长,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实现净利润3565.1亿元、2235.7亿元和519.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2.4%和29.1%。

商誉方面,商誉减值总额同比大幅下降,截至2019年末,深市公司商誉账面价值7216.8亿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7.2%。但是,在外部不确定性的影响下,由此引发的“变脸式”巨亏仍需警惕。

另外,少数公司的合规风险在经济下行时凸显。深市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有99家,8家公司已连续3年亏损。截至2020年4月末,134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上市公司的经营压力普遍较大,财务造假、违规信披、违规占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随之增多。

信披质量:博弈机制显威,但造假、失控仍突出

财务数据可谓上市公司所需披露信息中最重要的信息。近年来,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报告的情况逐渐增多。这一方面体现出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逐渐发挥作用,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值得重视。

证监会此前发布的《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9年,沪深两市有274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45家、保留意见126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02家,还有1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上一年,前述数字分别为219、38、82、99以及0家。

《报告》显示,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整体质量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准则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常规问题包括,对金融资产、股权投资等分类不恰当,收入确认时点、合并报表范围判断不合理,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减值估计不谨慎,资产负债流动性和现金流量列报不正确,重大交易和事项披露不充分等。

证监会8月初曾披露,2020年上半年,资本市场新增各类违法案件16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和线索共5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8份,罚没金额合计38.39亿元。

财务造假案首当其冲。上半年,证监会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维维股份等35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43起虚假陈述案件做出行政处罚。

比如,唐万新等人操控斯太尔虚构技术转让虚增利润2.8亿元;东方金钰虚构翡翠原石销售虚增利润3.5亿元;长园集团利用委托代销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年富供应链为兑现重组业绩承诺将“有毒”资产装入宁波东力,虚构境外业务等虚增利润4.3亿元等。

而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案例数量也相当惊人。仅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就对24件未按规定披露此类重大信息行为立案调查,部分案件涉及恶性利益输送。

比如,新光圆成假借支付股权款、债务转移等手段,向大股东提供资金14亿元未如实披露;银河生物先后15次为大股东等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累计15.4亿元未如实披露;富控互动、尤夫股份实际控制人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借款、以上市公司银行存款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资金转入大股东控制的账户等。

上市公司相关主体违法,往往伴随中介机构“看门人”缺位。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对6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一案双查”。前6个月,累计新增中介机构违法案件10起,其中涉及审计机构8起、保荐机构1起、评估师事务所1起。调查发现,甚至有的审计机构配合上市公司伪造银行存款和询证回函。

“4月7日、4月15日、5月4日,国务院金融委连续召开三次会议,都提出要坚决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今年6月曾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年会上表示,上市公司存在诚信意识不足、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公众公司责任义务缺位等问题。他称:“失信的公司不能在市场立足,失信为公司积累的不是财富而是灾难。”

9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部署,提出三个“要”,包括一要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二要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三要发挥部门合力加强监管。而此次全文发布的《意见》,则更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

证监会10月9日表示,将完善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则体系,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大重点改革攻坚。同时,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各方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新格局,共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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