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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维护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

《意见》要求,高校应制定本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必须从列入教育部“白名单”的平台上选用学分课程,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按照“凡选必审”的要求,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在高校新校区率先开展跨校选课、学分互认试点,鼓励和支持各高校开展跨校选课,以学校的教学计划为基础,将跨校选课作为本校线上教学模式的替代或补充课程,学生跨校选课获得的学分原则上不超过4个学分。

《意见》还要求,高校要定期举办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开发和选用在线课程的内容、质量把关能力;高校学生要严格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同时,由山西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依法对“刷课”APP和违法售卖课程的平台、账号以及利用黑客手段提供有偿“刷课”服务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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